
作者:顾小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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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职务犯罪辩护全流程指南】系列第52篇,面向因财产差额被调查的当事人及其家属,解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举证责任与应对方法。系列文章持续更新,涵盖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全部职务犯罪罪名,以及监察调查、审查起诉、认罪认罚、一审二审、申诉、财产处置等全流程实战内容。
你家里有一笔钱,说不清来源。
不是不想说,是真的说不清。年代久了,凭证丢了,经手的人不在了,当初怎么攒下来的,自己也记不全了。你觉得自己没犯罪,但法律上,这笔说不清的钱就是你的罪名。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职务犯罪里最特殊的一个。别的罪名要办案机关证明你有罪,这个罪名要你证明自己清白。证明不了,差额部分就是非法所得。
300万和1000万,两条线决定刑期
《解释(二)》把标准定死了: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注意,这是单独一个罪名的刑期。如果同时还查实了贪污、受贿,数罪并罚,总刑期往上加。很多当事人最后被判十几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贡献”了其中相当一部分。
为什么这个罪这么“好用”?因为举证责任倒置。办案机关不需要证明你的钱是贪污来的还是受贿来的,只需要证明你的财产和合法收入之间有差额。剩下的,你自己来说。
家属的举证,往往决定差额大小
案子到了这个环节,当事人关在里面,能做的工作有限。真正能帮上忙的,是外面的家属。
因为你最清楚家里的钱从哪来。父母的积蓄、亲戚的赠与、早年的生意收入、拆迁补偿、继承的遗产——这些事情当事人可能记不全,但家属可能还有印象,甚至还能找到凭证。
有一类证据最容易被忽略:年代久远的合法收入。二十年前做生意的收入、十五年前卖房的差价、十年前亲戚间的借款还款——这些钱当年是合法的,但因为时间久了,凭证丢了,说不清了。说不清的结果,就是被算进差额里。
所以家属现在最该做的事,是翻箱倒柜找证据。银行流水、存单、借条、合同、房产交易记录、赠与协议、继承文书——有什么找什么。找到一样,差额就少一笔。少一笔,刑期就少一段。
哪些钱最容易“说不清”?
第一种:现金积累。有些家庭习惯用现金,工资取出来放家里,攒了十几年。案发后这笔现金如果还在,你说不清它具体是哪些年份的什么收入攒下来的,就危险。如果有记账习惯或者取款记录能对上,还能解释。什么都没有,就只能被算作差额。
第二种:亲友赠与。亲戚之间互相帮衬,几十万现金给了就给了,没写赠与协议,没走银行转账。案发后想证明这笔钱是亲戚给的,亲戚愿意作证还好,亲戚不在了或者不愿意出面的,麻烦就大了。
第三种:早年经营收入。八九十年代做生意赚的钱,那时候现金交易多、记账不规范、凭证早丢了。当事人说“这是我当年赚的”,但拿不出任何证据。办案单位说“你说不清”,你说得清吗?说不清,就是差额。
现在能做什么?
第一步:把家庭全部财产的来源,一笔一笔列出来。房子什么时候买的、钱从哪来的;存款是什么时候存的、钱从哪来的;车辆、理财、保险,每一项都对一遍。
第二步:能证明一笔,就固定一笔的证据。银行流水去银行调,合同找原件,借条整理好,赠与关系让赠与人写个书面说明。每固定一笔,差额就少一笔。
第三步:实在证明不了的,告诉律师。律师会帮你评估,哪些差额部分还有争取的空间,哪些部分确实说不清只能接受认定。不要说“我记不清了”就完了,越模糊的部分,越要律师帮你把能讲清楚的那部分讲清楚。
最后说几句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最可怕的地方,是它把“说不清”变成了“有罪”。你想要从这个罪名里挣脱出来,唯一的办法就是尽量说清楚。
家属在外面多找到一份证据,里面的人就少背一份差额。你们做的每一件事,都在直接影响判决书上那个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