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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6篇 第一次会见,说什么才不会让他崩溃?一个律师的会见手记

时间:2026-08-17 来源:顾小波律师

作者:顾小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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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职务犯罪辩护全流程指南】系列第16篇,面向即将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准备第一次会见的当事人家属,以律师第一视角还原首次会见的真实场景与沟通要点。系列文章持续更新,涵盖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全部职务犯罪罪名,以及监察调查、审查起诉、认罪认罚、一审二审、申诉、财产处置等全流程实战内容。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终于能会见当事人了。

但对家属来说,第一次会见之前,他们最关心的往往不是案子本身,而是一个反复被问到的问题:“我能不能也去?我见到他该说什么?”

家属不能进入会见室。但家属说的话,会通过律师带进去。同样,当事人在里面的状态和想说的话,也会通过律师带出来。

这篇文章,写的就是这个“带话”的过程。以及这些年见过最有效的沟通方式——一封家信。

第一句,决定整个会见的走向

很多人以为当事人最关心的是案子和刑期。错了。

我见的当事人,不管职位多高、金额多大,第一次见面问的第一句话,往往是同一个意思:“我家里人还好吗?”

他在里面,与外界隔绝几个月,最折磨他的不是审讯,是不知道外面怎么样了。老婆有没有崩溃?孩子知不知道?父母身体还行吗?家里的经济来源断了没有?

所以家属最该让他知道的第一件事,就是:家里还在,天没有塌。

具体怎么说?不用多,几句就够了。比如:“我们都挺好的,孩子上学正常,爸妈身体也好,家里的事你放心,有我扛着。”这几句话,比任何关于案情的分析都更能让他稳下来。

有一个案子印象很深。当事人留置期间反复翻供,态度很不稳定。第一次会见时,律师转达了家属的一句话:“孩子期中考试考了全班第三,说等爸爸回来要给他看成绩单。”听完这句话,当事人的情绪明显稳了下来。后来整个诉讼过程中,供述一直很稳定,最终获得了从宽处理。

家属问得最多的,是这样两句话

“你让他一定要坚持住。”家属说这话的时候,眼圈是红的。

这句话我一定带到。但我会在后面加一句:“坚持住不是硬扛,是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该说的说清楚,不该扛的不乱扛。”当事人在里面承受的压力,外面的人难以想象。他需要知道家人在等他,也需要知道怎么用合法的方式保护自己。

“你告诉他,我们一定等他回来。”这句话我也一定带到。但同样会加一句:“家里的事他不用操心,他现在的任务就是把自己照顾好、把该说的事情说清楚。”

有些家属会问:“能不能让他知道案子到什么阶段了?能不能告诉他我们请了哪个律师?”这些都可以说。当事人在里面最大的恐惧是“外面没人管我了”,让他知道律师已经介入、家里已经做了安排,这种确定性本身就是最大的安慰。

让他看一封信,比说一万句都管用

这些年见过最有效的沟通方式,是家属写一封信,由律师带进会见室。

监察法不禁止律师在会见时出示家属信件,只要信件内容不涉及案情、不涉及串供、不涉及妨碍调查。信里写什么?写家里的日常。孩子上学了、老人身体好、阳台上的花开了、楼下新开了一家超市。越具体越好,越日常越好。

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对里面的人来说是“外面的世界还在继续”的证明。他在里面,最怕的不是被判刑,是被遗忘。一封家信告诉他:没有人忘记你,所有人都在等你回来。

还有一个家属想不到的好处:信可以反复看。会见只有几十分钟,话说过就忘了。但信可以随身携带,在里面反复看。每一遍,都是一次情绪的稳定。而稳定的当事人,供述质量更高,配合度更好,对后续的辩护和量刑都有直接的正面影响。

写什么、不写什么,有三条底线

第一,不写案情。不要写“你那个案子”“你当时怎么想的”“要不要怎么说”。任何与案情有关的内容,都可能被看守所检查时拦下,甚至成为指控家属串供的证据。想问他身体好不好、吃不吃得饱,这些都可以。

第二,不写对办案单位的负面评价。不要写“那些人有没有为难你”“这个案子就是冤枉你”。这类内容如果被检查到,对当事人没有任何好处。

第三,不写家里难处。不要写“房贷还不上了”“孩子天天哭”“家里快撑不住了”。你以为这是在给他动力,实际上是在给他压力。他在里面本就焦虑,再知道家里难成这样,反而撑不住。写信的目的是让他安心,不是让他揪心。

从写信到见面,是给家人最好的定心丸

最后说几句每次都会跟家属讲的话。

案子是一场长跑,他在里面跑,你在外面跑。写信是你们少数能传递信息的渠道之一。用好它,让他知道家还在、你在等、孩子在想他。这比任何辩护策略都更能让他稳稳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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