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可律师 来源:律动律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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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西游记》里有一首主题歌:“敢问路在何方?”其实,唐僧取经时这个问题是个战术级的问题,因为战略级的问题已经解决了,师傅四人的“目标”始终是明确的——去西天取经。所以,不管历经多少苦难,一直向西就好了。
那么,律师的“目标”又是什么呢?没有目标时,怎么走都是错误的,怎么走也都是正确的。因为根本就没有判断对错的标准。
律师,这个古老的职业,在经济下行的环境下似乎变得岌岌可危。一是内部竞争加剧。据统计,截止2024年底,律师人数已经突破75万,突破100万指日可待;二是外部竞争者不断侵入;三是人工智能(AI)的迅猛发展更是使部分律师产生了早晚会被人工智能取代的担忧。
“法律”到底是用来做什么的?“律师”存在的价值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要入律师这一行?
本人从“职业”和“客户”这两个实用的角度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首先,律师从事的是有意义的工作。
何谓“有意义的工作”?考察的维度有三个,第一是“自主性”,律师本质上是自由职业者。律师们整体上生机勃勃,为自己的决定与生活方向负责;第二是“复合性”,律师需要完成的工作不是体力活(当然,有时也有体力的成分),而是智力、意志力和想象力相结合的工作;第三是“付出与回报的关联性”,律师付出得越多,得到的回报就越丰厚,反之亦然。即便是看似付出少回报高的业务,那大多也是前期正向积累的结果。
其次,律师可以为“客户”提升价值。
在诉讼这个零和游戏中,即使双方律师都全力以赴,诉讼结果总有输赢,而最终应当倾向于获得的是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这个结果通常由司法机构用判决或者裁定的方式确定下来,有时也由当事人通过和解予以解决);在非诉领域,无论是合同草拟还是商务谈判,无论是提供法律意见还是发律师函,客户要么获得了律师在风险管理、解决麻烦方面的提示或者警示,要么获得了律师在商业模式方面的建议或者其他助力;在参政议政方面,律师通过自己的努力倡导社会应当遵循的规则,以规则来定义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律师通过法律服务为“客户”提升价值,大多数客户通过支付律师费来确认这种价值的大小。
当然,能赚多少钱并不是使我们快乐的最终源泉,使我们快乐的源泉是“这份工作”在多大程度上能让我们实现自我。
从这个角度看,律师真是一份好工作,律师职业真是一个好职业。也正因为如此,不管律师职业受到何种冲击,大多数律师依然能够淡定自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