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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劳动者在工作中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向劳动者主张赔偿(劳动用工专栏)

时间:2025-03-08 来源:黄棋律师

作者:发现律师事务所黄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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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劳动者在日常工作过程中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向劳动者主张赔偿,应视情况而定,具体看以下案例进行分析。

案情摘要

2015年起,李耳在某用人单位工作,任泵车驾驶员及泵工一职。2019年某日,李耳在某工地完成施工作业后,将其保管的进口泵车遥控器丢失,直至第二天才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当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寻找未果,李耳驾驶的泵车也因遥控器丢失无法进行作业,后用人单位自费9000元购买了一台国产泵车遥控器,但由于该遥控器灵敏性差,仍无法进行正常生产经营。用人单位随后再行花费29300元购买了一台进口遥控器。用人单位认为李耳对交付使用的遥控器保管不当导致丢失,造成单位损失且影响单位生产经营,违反用人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存在过错,故将李耳诉至法院,请求赔偿。

法院判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本案事实,法院认为,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虽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未进行明确规定,但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本案用人单位与李耳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中第六条劳动纪律第二项约定“乙方(劳动者)应勤勉工作,自愿维护公司利益,不做任何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甲方(用人单位)有权按规章制度进行处分,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本案中,李耳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重大过失造成用人单位损失,存在过错,但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存在天然的经营风险,其可能获得的盈利即为此种风险的对价,而劳动者的工作处于用人单位管理、监督、指挥之下,用人单位无权苛求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不发生任何失误,否则有转移风险之虞,如果让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全部损失承担填平的赔偿责任,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故对于用人单位财产损失值的认定应以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损失为限。案涉泵车原装进口遥控器购置价为29300元,应予以认定。用人单位还购置一台价值9000元的国产遥控器,因重复二次购置,不予认定;用人单位主张因遥控器丢失造成停产减产损失15000元,因丢失遥控后,用人单位以其他泵车中调配遥控进行部分生产,从而客观上影响了产量,但因原告提供的证据无法准确确认其停产减产的具体损失,法院酌定为3000元,因此损失总计认定为32300元,李耳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风险提醒与建议

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劳动者在工作中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向其主张赔偿,但劳动者赔偿用人单位损失需符合相关条件。首先,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实际损失;其次,劳动者只有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造成用人单位损失,才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因一般过失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用人单位所享有的本单位财产,用人单位本身也负有保管的义务,因为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同时也对劳动者负有管理义务,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风险如果完全转嫁给劳动者,对劳动者是不合理的,因此对于劳动者工作过程中的一般过失造成用人单位的损失,一般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而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员工,理应在工作中勤勉尽责,若因劳动者自身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则有权要求赔偿。对于劳动者是否属于重大过失,应结合劳动者主观过错、劳动者工作岗位性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监管力度、损害后果等进行综合分析,以判断劳动者是否尽到注意义务,是否属于重大过失;再次,劳动者赔偿用人单位损失的具体数额,应结合劳动者主观过错、工作性质、岗位职责、薪酬、用人单位的过失、实际损害后果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判。另,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因此,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注意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定期对劳动者进行培训,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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