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昆明市医学会开展的医疗鉴定分为两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很多患者发生医疗纠纷后,来申请鉴定时,分不清上述两种鉴定的区别。大家比较熟悉的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个是过去一直进行的医疗鉴定,而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是原卫生部于2010年6月提议开展的新鉴定。其实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就类似于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有些医疗行为构不成医疗事故,但仍然给患者造成损害,那么有多大损害就需要专家来鉴定。
一个医疗行为如果构成医疗事故,除了赔偿外,还要涉及到医院的行政责任,因为医疗事故影响医院的评级,还要给予医生相应的处罚。因此在实际鉴定中,医疗事故的定性标准更加严格,医疗损害的定性标准相对低些。因为不涉及到行政问题,医方也愿意和患者达成医疗损害鉴定的委托协议。所以患者在申请鉴定时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慎重的选择所要做的鉴定种类。
目前由我所代理的云南省第一起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已经在鉴定过程中。(作者:王顺新律师13308859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