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纠纷后,在调解不成功的情况下,各地的卫生局或是法院大都建议医患双方进行医疗鉴定,以便确定医方是否有责任?有多大责任?根据笔者办案的经验,将医疗鉴定和民事诉讼的程序进行列表对比:
医疗鉴定 |
首次鉴定 |
民事诉讼 |
一审 |
受理单位 |
地级、州级、市级的医学会 |
管辖法院 |
当地基层法院 |
申请人 |
医患双方或法院委托 |
提起人 |
原告 |
时效 |
一般为1年时间 |
时效 |
一般情况为2年诉讼时效 |
受理费 |
2000元 |
诉讼费 |
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收取 |
鉴定专家 |
3、5、7人的专家 |
审理法官 |
1人或3人的合议庭 |
鉴定报告 |
只有医学会的印章,无鉴定专家的名字 |
判决书 |
有法院的印章和审判员、书记员的名字 |
|
再次鉴定 |
|
二审 |
受理单位 |
省级医学会 |
管辖法院 |
一审的上级法院,一般为中级法院 |
申请人 |
医方、患方或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 |
上诉人 |
原告或是被告 |
时效 |
签收报告15日内提起 |
|
收到判决书15日内提起 |
受理费 |
3000元 |
诉讼费 |
一审收费的一半 |
鉴定专家 |
另外的3、5、7人的专家 |
审理法官 |
3人的合议庭 |
鉴定报告 |
只有医学会的印章,无鉴定专家的名字 |
判决书 |
有法院的印章和审判员、书记员的名字 |
通过以上对比,医疗首次鉴定就类似于一审程序,再次鉴定类似于二审程序。经过鉴定后,患者才好提起诉讼程序,以便于维权。专业的事情,由专业的人来做。(本文作者:王顺新律师13308859877)